高通因壟斷被罰60.88億元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2015年2月1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出中國反壟斷歷史上金額最大的罰單--美國高通公司因壟斷行為被罰人民幣60.88億元,并被責令整改。
成立于1985年7月的美國高通公司是一家無線電通訊技術研發公司,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專利許可收費公司和最大的無線通訊芯片制造商,以在CDMA技術方面處于領先地位而聞名。美國高通公司擁有數千件CDMA及其他無線通信領域相關專利及專利申請,其中相當一部分專利已經被全球標準制定機構普遍采納或建議采納。
2013年7月,國家發改委收到針對美國高通公司的舉報,稱美國高通公司在中國涉嫌濫用其在無線專利標準、必要專利市場、手機芯片市場的支配地位,實施價格壟斷行為,主要包括不公平的高額定價、歧視性定價、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等。
2015年2月10日,國家發改委裁決高通公司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行為,責令其進行整改,并依法對美國高通公司處以其2013年度在中國市場銷售額8%的罰款,計人民幣60.88億元。
該處罰決定作出后,美國高通公司對此未提出異議。美國高通公司表示,接受該處罰決定,并將如期繳納罰款,不再尋求進一步的法律程序進行抗辯。
點評:
標準必要專利堪稱專利中的“戰斗機”。因為與行業標準相結合,標準必要專利權人通常可以借此取得一定的市場優勢地位。如果權利人憑借這種市場優勢地位,在進行專利許可、授權時進行不公平的高額定價、歧視性定價,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就可能會阻礙創新,進而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因此,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在利用標準必要專利獲益時,應當受到一定的限制,如遵守公平、合理、非歧視原則等。國家發改委對美國高通公司的這一處罰對通信行業影響巨大,也為標準必要專利權利人劃出了一條“警戒線”。(本報記者趙世猛)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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