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布意見支持國家級經開區創建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
發布時間:2014-11-26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知網綜合消息 日前,中國政府網公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支持國家級經開區創建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推動建立嚴格有效的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機制。
為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進一步發揮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級經開區)作為改革試驗田和開放排頭兵的作用,促進國家級經開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意見》從明確新形勢下的發展定位、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堅持綠色集約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六方面提出19點意見。
在明確新形勢下發展定位方面,《意見》提出,完善考核體系。進一步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評價辦法》,把創新能力、品牌建設、規劃實施、生態環境、知識產權保護、投資環境、行政效能、新增債務、安全生產等作為考核的主要內容,引導國家級經開區走質量效益型發展之路。對申請升級的省級開發區實施與國家級經開區同樣的綜合評價標準。
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方面,《意見》提出,增強科技創新驅動能力。國家級經開區要堅持經濟與技術并重,把保護知識產權和提高創新能力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鼓勵條件成熟的國家級經開區建設各種形式的協同創新平臺,形成產業創新集群。支持國家級經開區創建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推動建立嚴格有效的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機制。探索建立國際合作創新園,不斷深化經貿領域科技創新國際合作。
《意見》還提出,加快人才體系建設。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提升發展保障水平,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勵中外合作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支持國家級經開區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創業投資貼息資金、知識產權作價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與產業對接平臺。鼓勵國家級經開區加大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形成有利于人才創新創業的分配、激勵和保障機制。
(責任編輯:刁曉爽)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