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知識產權運用瓶頸?
2014-10-28 12:57:00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在新一輪產業變革中,全球知識產權競爭空前激烈,我國企業面臨著極大的挑戰與機遇。如何在產業轉型升級中運用知識產權突破發展瓶頸,是我國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作者分析了世界知識產權競爭形勢和我國企業目前存在的瓶頸,提出了以用為本、加強布局的具體措施,具有很強的實踐意義。
近年來,我國企業不斷遭遇國際知識產權摩擦和糾紛,產業轉型升級面臨的知識產權形勢異常嚴峻。對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
一、日益嚴峻的知識產權形勢
在新一輪技術革命和產業變革中,全球知識產權博弈空前復雜激烈。美國通過政策指導、減少審批等措施支持其專利運營公司在全球范圍前瞻儲備和布局專利;日本運用知識產權強化國際經營標準,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優勢技術力量和品牌力量;韓國則運用知識產權搶占綠色、智能發展先機,推動該國經濟綠色轉型。與此呼應,跨國公司也紛紛加強了知識產權戰略運用,以國際知識產權布局加強對產業鏈的控制。在此背景下,我國華為公司、中興通訊等一批企業在國際化經營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知識產權摩擦和糾紛。跨國公司在我國不斷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專利布局,建立各種聯盟,協同運用知識產權制約我國企業,控制和壟斷中高端產業鏈。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前不久啟動的對美國高通公司和美國交互數字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就是明證。
二、日益凸顯的運用瓶頸
目前,我國中低端產品在全球市場上的競爭優勢逐漸減弱,遭遇封鎖的風險越來越大,產業轉型升級中知識產權運用的瓶頸日益凸顯。
首當其沖的是國際知識產權前瞻布局的能力相對薄弱。2013年,我國PCT國際專利申請達2.1516萬件,排名全球第三位;在PCT專利申請的企業排名中,我國的中興通訊、華為公司分列申請量的第二、第三位。在全球PCT專利申請50強企業中,日本企業有20家,美國企業有15家,且其專利產業覆蓋廣泛;我國企業僅4家,全部來自數字通信和互聯網領域。相比之下,我國企業國際專利布局的能力明顯不足。美、日、德等發達國家的企業對國際專利布局極為重視,國外專利授權通常占全部專利授權比重的50%以上,而我國這一比重長期徘徊在10%左右,遠低于主要發達國家。
其次,我國在高新技術領域中的國內專利布局能力亟待提升。從國內高新技術領域專利布局來看,國外擁有的發明專利數量仍占絕對優勢。光學技術領域國外創新主體擁有發明專利的數量是國內的2.1倍,音像技術領域是2.0倍,運輸技術領域是1.9倍;個別技術領域某一發達國家在我國的有效發明專利布局力度已超過國內,如光學領域日本在我國擁有的發明專利數量達到了我國的1.4倍。從專利維持來看,我國與國外差距更大,在維持10年以上的有效發明專利中,幾乎所有高新技術領域,國外在華擁有發明專利量都是國內的數倍甚至十幾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國企業擁有和掌握的關鍵核心技術數量不多,企業申請專利較少用來進行戰略交換、布局、轉化為標準等。我國企業將專利作為競爭工具或戰略資源加以持續運用和經營的能力相對較低,企業專利實施方式和手段比較單一,專利實施范圍和覆蓋廣度不夠,專利轉化應用效率與能力尚有缺乏。
三、亟需多管齊下,合力推進
作為產業化后發國家,我國能否“后來居上”,關鍵在于能否做到創新驅動。創新驅動的力量源自知識產權運用。知識產權運用已經成為產業轉型升級的基礎課,亟需多管齊下,合力推進。
首先,要培育海外知識產權布局優勢企業,有的放矢地開展國際知識產權布局。我國國際知識產權布局產業覆蓋范圍較窄、優勢企業稀少。當務之急是分類、分主題培育海外知識產權布局優勢企業,鼓勵和支持已經走出去或者即將走出去的企業加快海外知識產權布局。一是要支持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的企業適時將核心技術申請基本專利,搶占國際產業競爭高地。二是要支持跟隨型企業跟蹤分析國際專利實力強的公司的基本專利,構筑有控制力的外圍專利網。三是要鼓勵和支持集成創新能力強的企業在外國基本專利基礎上開展二次研發,形成新的有控制力的基礎專利,增加產業競爭的控制力。
其次,要著眼創新驅動戰略實施的關鍵環節,加強國內高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布局。在創新驅動戰略實施的關鍵環節,要適時發布重點產業、關鍵技術知識產權態勢,指導企業加快高技術領域的國內知識產權布局;在重大科技專項和重大工程專項實施中,前瞻布局高技術領域的知識產權;在品牌建設、標準制定、創新型企業認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中,加強高技術領域知識產權布局的評價;針對高技術領域的國外專利流氓公司的遏制和訛詐,組建知識產權運營公司,推進企業協同運用知識產權進行積極應對。
最后,要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實施導入為抓手,增強企業運用知識產權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知識產權管理是企業知識產權運用的生命線。《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下稱《規范》)的國家標準和工信部編制的《工業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指南》(下稱《指南》)已經發布,應當繼續以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為抓手,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國家標準。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引導,指導和幫助企業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企業切實將《指南》和《規范》中的運用規范和流程融入企業創新鏈、供應鏈、服務鏈、價值鏈和資金鏈運行的全過程,催生企業知識產權運用的力量。二是要指導、督促企業加強知識產權運用評估,研究制定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評估指標,指導企業開展知識產權運用自評估,借助評估的檢查改進機制釋放和激發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內在動力和活力。三是要面向企業知識產權運用需求,組織專家分類、分主題開展實務培訓,提高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處理實務和應對知識產權風險、糾紛的能力。(知識產權報 作者 張義忠)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