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絕非僅僅是“署名”那么簡單
發布時間:2014/9/15 14:14:00 新聞來源:成都日報
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版權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第五屆中國國際版權博覽會”,將于9月17日-19日在成都世紀城新國際會展中心盛大舉行。這個被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盛贊為“版權界的奧運會”的活動,自2008年創辦以來首次離開北京走進地方城市。執委會有關負責人特別希望通過本報告訴廣大市民,版博會的舉行是一次很好的全民版權意識普及的契機。隨著網絡技術快速進步,文化的生產和傳播已步入全媒體時代。版權作為文化的重要生產要素和核心發展要素,已成為拉動文化產業發展乃至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版權其實離我們每個人都很近,可不僅僅是‘署名’那么簡單。”
保護版權就是保護創造
什么是版權?對不少普通市民來說,似乎是個并不清晰的概念。有關專家解釋,版權,在我國也稱“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是調整因創作、使用文學、藝術、科學作品所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主要法律。我國現行《著作權法》于1990年9月經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員第15次會議通過,于1991年6月1日正式實施。2001年10月和2010年2月,先后進行了兩次修訂。我國版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
為什么要保護版權?有關專家一語中的:“保護版權就是保護創造!”如果我們創作的文字、音樂、美術、軟件等各類作品得不到有效保護,被他人隨意剽竊、盜版,那么我們的創作勞動就得不到承認和認可,將極大制約創作者的創作熱情,甚至不愿繼續創作,從而使社會大眾享受不到豐富的智力成果和知識帶來的樂趣,影響社會文明進步。此外,保護版權是保護創作者權利的需要。創作作品,花費了作者大量時間和精力,侵權盜版,剽竊他人作品,將嚴重損害創作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保護版權還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需要。盜版制品粗制濫造、錯誤百出,容易誤導廣大讀者和消費者,損害消費者權益。
即興演說法庭辯論也有版權
究竟哪些作品屬于版權保護的范圍呢?有關專家歸納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影視作品;圖形、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等。“要特別強調的是,口述作品如即興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以口頭語言形式表現的作品,也都存在版權。”有關專家提醒廣大市民,由于對版權知識了解不夠,常出現一些誤區,除口述作品具有版權外,音樂作品不管帶詞或不帶詞,都存在版權。
有關專家提醒,侵犯版權的行為需專門界定,但總體來說,只要具備了以下行為中的任意一個,基本就可以斷定為侵權。其中常見的包括: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竊他人作品;使用他人作品,應支付報酬而未支付;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等。不過,還有一些“未經允許”也可能造成侵權,如你偶然發現朋友的一篇作品不錯,便私自做主推薦給報刊發表,但朋友事先并不知此事。即便是你并沒有惡意,但仍涉嫌侵權。在保護版權方面,“未經權利人許可”是典型的侵權行為,還包括未經權利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未經許可,故意避開、破壞或刪除、改變權利人為其作品采取的保護版權的技術措施或電子信息等行為。
版權有人身權和財產權之分
談及版權主要包括的權利范圍,有關專家指出,版權最核心的包括兩大權利:人身權和財產權。所謂人身權包括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所謂財產權則包括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權利;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贈予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復制件的權利;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原件或復制件的權利;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在其個人選定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有關專家表示,侵犯版權要負民事、行政、刑事三種類型法律責任,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記者 趙斌)
(編輯:曹越 實習編輯:曹晨)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