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背后的生意經
不論是299元限量版,99元普通版“小黃鴨”,還是巴西世界杯授權衍生品,都是在將創意做成一門生意。那么,創意的經濟效益到底何在?
其一, 創意產品具有強價值衍生性。創意產品價值鏈呈現與傳統產品單向的產業價值鏈不同的模式。創意產品能形成以內容和創造力為核心的環狀產業價值鏈群。創意位于環狀產業鏈模式的中心,并向外圍同心圓輻射。以荷蘭藝術家的“大黃鴨”為例,其外圍大致分為三層:第一層為裝置藝術設計及授權;第二層為相關衍生文化產品,包括毛絨玩具、服裝、日用品等,大陸即將推出的30種衍生品即在此例;第三層為文化服務,包括餐飲、旅游等,“大黃鴨”不僅為偏居北京西南一角的北京園博園增添了不少人氣,在臺灣園內,售賣地方小吃的專柜前也擺起了“小黃鴨”冰淇淋。
其二,創意產品憑借創新帶來的差異化性能獲得壟斷利潤。因為任何一個新的有價值的創意都是獨一的,在不存在競爭的狀態下,一旦市場對這種新產品產生需求就能產生高于成本的壟斷利潤。而傳統產品因為產品的可替代性,在激烈的競爭過程中產品的價值與價格趨于一致,因此創意產品與傳統產品相比能獲得超額的壟斷利潤。這就是為什么一只限量版的“小黃鴨”能賣到近300元,而滿大街的玩具浴缸鴨卻被人棄若敝屣。
其三,盡管創新帶來壟斷利潤,但創意產品并不會因一個創意壟斷市場。因為創意的多樣性與豐富性,以及消費者不同的消費需求及文化的多元性,使創意市場難以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壟斷甚至寡頭。熊彼特曾表示,企業家會充分利用創新能力來形成壟斷,該壟斷又會受到其他企業挑戰,后者于是會形成新的壟斷。如此循環,創意企業為了維持壟斷利潤只能依靠不斷創新,提出新創意。
可見,即使荷蘭的“大黃鴨”能賺得盆滿缽滿,也阻止不了新的創意帶來新的生意,只要我們虛心向它學習創意背后的生財之道。(知識產權報 記者 劉仁)
13-09-17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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