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產業化難,難在哪?
發布時間:2013-03-28 來源:光明日報
《“我的產業化之路,為何這樣難”》在3月22日本報5版刊登后,來自北京、上海、武漢等地的專家學者及相關機構權威人士,紛紛發表看法,認為郭龍云的遭遇絕非個案,具有相當的普遍性,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思考。
專利轉化難的兩個重要原因
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首席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專利法律委員會委員、知識產權部主任徐新明,從本報上看了郭龍云的經歷后說,專利轉化難有兩個重要原因,一個是專利轉化市場中的混亂,另一個是專利持有人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法律意識淡薄。一些專利持有人,通過熟人介紹,認識了一些專利轉化機構和個人,一來較為容易相信熟人,二來甚至覺得聘請律師會影響彼此的“感情”,從而為后面的法律糾紛埋下了隱患。
徐新明提醒,最好一開始就咨詢、聘請律師。他指出,事實上,前期聘請律師的費用比法律糾紛發生后的費用要低得多。
專利轉化中應與對方形成利益共同體
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會副秘書長陳之進和他的同事在經手了成百上千個轉化項目后,逐漸認識到了專利轉化中政府和企業負有的責任。不論是政府支持轉化也好,還是企業投資轉化也罷,這種帶有風險性的支持和投資,投入方都希望風險越低越好,如果風險太高就不投資不支持了。陳之進舉了一個例子:有一個項目,前期得到的支持很大,前景比較明朗,但后來,相關機構負責人變換后,新負責人就不愿意支持了。結果,專利人變成了債務人,四處躲債。在政府支持這一方面,他認為國外的經驗值得借鑒,國外的專利產品,不少是政府部門首先試用、使用,待成為成熟商品后,再走向市場。
陳之進說:“專利轉化中,很難與對方形成利益共同體,都只看到自己的利益�!彼J為,人與人相處上存在的問題,某種程度上,是專利轉化難的一個根源。
非企業專利發明人要具備企業家精神
中國發明家協會首席專家鄒定國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專利產業化難題,不是我國特有的問題,而是一個世界性難題。
鄒定國說,直到2009年,我國專利申請的主體才轉變為企業,長期以來,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甚至民間人士,是專利申請和持有的大戶。他認為專利不應該成為專利持有人身份的象征、評職稱的硬通貨、政府獎勵的對象,這些會導致專利偏離其經濟價值的基本方向。
具有市場價值的專利,為何會出現轉化難?鄒定國認為,發明人、特別是非職務發明人,一定要認識到發明跟產業化是兩個不同的事情。在科技成果產業化線路圖中,專利技術只是一個源頭,處于無形資產階段,需要在產業化進程中不斷增值。先是專利轉化為產品,需要中試;后是產品成為商品,要靠營銷,要講究商業模式。而在這一系列過程中,需要的是企業家精神。根據個人經歷,鄒定國覺得非企業專利發明人60%以上不具備企業家精神,這其中就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民間發明人。企業家精神中很重要的一個就是合作精神,而有些專利發明人,不懂得如何與人合作,甚至不愿意和人合作,一出現問題就認為是市場、政府、企業中的“潛規則”作怪,不懂得正常的變通。(記者 唐湘岳 通訊員 紀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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