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來我國法院審理商標民事案件4.1萬余件
發布時間:2013-03-29 來源:知識產權報
3月28日,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2010年至2012年,全國法院共審理商標民事案件4.1266萬件,商標行政案件5943件,不正當競爭案件3391件。其中,商標民事案件年增長率在50%以上。
據介紹,近年來,商標和不正當競爭案件呈現以下特點: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重大的案件不斷出現;疑難復雜和新類型案件比重增多;涉及市場格局和企業核心利益的案件層出不窮。在司法實踐中,比較常見且較為突出的涉及品牌的侵權和不正當競爭類型包括:將他人的知名商標作為字號在境內外注冊公司;涉及網絡的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案件越來越多;惡意搶注他人的馳名商標、知名商號或者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
“各級人民法院高度重視商標和不正當競爭案件的審判工作,通過具體案件的審理,制裁假冒商標、惡意搶注、搭車模仿等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有效制止‘傍名牌’行為。”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近年來,人民法院明確司法政策,依法嚴格侵權者的民事責任,注重做好調解工作,大力遏制惡意搶注商標行為。
據了解,法院有效發揮訴前臨時措施保護知識產權的獨特作用。據統計,3年來,全國法院共受理與知識產權有關的訴前臨時禁令、訴前證據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分別為212件、800件和220件,裁定支持率均高于85%。(記者 魏小毛)
(責任編輯: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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