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保護不可缺少文化生態平衡意識
發布時間:2013-01-24 來源:知識產權報
摘要: 隨著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公布出爐,號稱“史上最年輕”的一批“70后”傳承人承擔起接續非遺“香火”的重任。
日前,隨著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公布出爐,號稱“史上最年輕”的一批“70后”傳承人承擔起接續非遺“香火”的重任。同樣都是非遺項目,最終的發展狀況卻可能差距懸殊。這正是中山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報告(2012)》中持續關注的問題。報告在肯定我國非遺保護進展的同時指出,2012年,非遺項目保護不均衡的現象非但沒有得到緩解,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調查發現,不同非遺項目在生存狀況、傳承與保護狀況方面有明顯差別。在城市中生存的聲名顯赫的大項目,生存狀況、傳承與保護狀況越來越好,而在邊遠地區、經濟落后的貧窮農村生存的非遺項目,愈發顯得無人問津。上述報告也指出:“鄉一級的文化傳承保護中許多問題不能得到落實,而村一級幾乎無能力開展任何文化活動。政府有關扶持文化的資金投入在不斷加大,但都不能如實落實到基層的農村。”
其實,經濟條件薄弱、政策不到位等原因只是問題的表象,從根本上講,非遺保護的熱情雖然看上去越來越高,但各界對非遺保護的意義和文化價值的認識卻很不一致。保護非遺的主旨就是為了保護文化多樣性,拯救處于邊緣生存狀態的傳統文化。我國對于非遺保護的認識多沿著“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觀念,先評價、選擇,然后擇優而用。自“國學熱”興起以來,保護傳統文化的熱情高漲,但只側重于“大傳統”,即主流文化傳統。這本身就隱含著對“小傳統”即民間文化傳統的輕視。
上述這些認識造成的非遺保護向主流傳統和影響大的非遺項目傾斜的趨勢,很容易產生轟轟烈烈的效應,但可能與非遺保護的宗旨漸行漸遠。就拿戲曲來說,京劇是最大的傳統劇種,被稱為國劇,受到的關注和傳承保護也最為充分。事實上,自上世紀50年代起,在傳統戲曲的繼承創新中就出現了地方戲曲特色弱化,而在劇目、行當、聲腔、表演程式等方面趨向京劇化的傾向;一些瀕危劇種因為生存空間狹小而瀕于自生自滅。如果不對這種不平衡趨勢加以糾正,那么非遺保護的結果就會是雖然形式上一片繁榮,但傳統文化的地域、群體特色卻日漸消亡。
我們為什么要花錢費力地保護那些傳承人和接受群體越來越少、藝術形式稚拙怪異、文化記憶日漸模糊的瀕危項目?如果我們的立場是單一文化價值觀,那么這種保護就是不必要的。然而這些文化項目的瀕危恰恰是當代文化生態危機的一個表征:那些只存在于邊緣落后地域和族群之中的文化活動看起來沒有多少價值和影響力,但這些東西的逐漸消亡卻使得我們的記憶和體驗越來越萎縮枯涸。非遺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層面,保護那些日漸消亡的項目就是在保護我們的文化生態環境。沒有了那些零散古老的地方性記憶,也就沒有了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文明。解決非遺保護不平衡的根本,就是要構建面向生態文明建設的保護觀念、政策和行動。
(作者系中山大學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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