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作權人算筆明白賬
目前,我國五大集體管理組織分別管理音樂、音像、文字、攝影、電影作品,初步建立起了較為完備的著作權集體管理體系。集體管理組織能收取多少版權使用費,如何向權利人分配,是集體管理組織能否切實維護權利人利益的最直觀體現。它與集體管理制度的發展程度、組織自身建設與運營模式有關,也與社會公眾的版權意識水平有關。我國集體管理組織仍處在初步發展階段,一直在積極探索使用費收取和分配業務,取得了部分成果,但也存在很多困難。歲末年初,本版推出特別策劃,一一盤點各大集體管理組織的版權使用費收取和分配業務,希望能為讀者了解集體管理制度提供一個別樣的視角。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
每年9次分配收益
1992年成立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下稱音著協)曾被稱為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超前產物。經過20年發展,音著協的會員規模不斷擴大,協會許可總收益也屢創新高,音著協副總干事劉平介紹,2011年,音著協許可總收益達到8889.31萬元,同比增長30.69%,并向音著協會員分配金額7155萬元。權利人從協會不斷增長的收益中獲益,這吸引著更多的權利人加入其中。2011年,音著協新發展會員369人,會員總數已經超過6500人。
“截止到2011年底,音著協許可總收益共計5.28億元,根據權利和種類的不同,協會每年向各類會員實現9次分配,分配的使用費總額約4.38億元。”劉平介紹。
音著協收益的不斷增長,也讓諸多權利人受益。“我于2000年加入音著協,入會當年便收到協會分配的版權使用費。”詞作家劉華平介紹,在音著協成立10周年之際,他曾寫過一首歌詞——《共同的家園》。近年來,他多次收到音著協郵寄的有關《共同的家園》的使用分配費用清單。“我不知道是哪位曲作家為它譜曲,更無法獲悉這首歌曲的使用情況,是音著協幫我維護了作為音樂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更讓我體會到了作為音樂著作權人的價值和尊嚴。”劉華平說。
曾創作了4000多首音樂作品的著名詞曲作家吳頌今對音著協的服務贊賞有加。“我于上世紀90年代末就加入了音著協,協會分配的費用逐年增加。”吳頌今表示,原來權利人只有表演權、復制權的收益,后來陸續增加了海外收益、網絡收益等。在吳頌今看來,音著協的收益雖然不斷增長,但是很多音樂使用者不愿支付版權費的情況依然嚴峻。吳頌今表示,國家相關職能部門應繼續加大版權宣傳,加強執法力度,讓音樂使用者形成主動繳費的意識。
曾創作了《敢問路在何方》等多首知名作品的曲作家許鏡清則認為,音著協的收費標準太低。“音著協每年郵寄給我的版權使用費,有部分作品每首只有幾毛錢。”許鏡清表示,應盡快提高詞曲作家的稿酬標準,這樣才能刺激詞曲作家創作出更多優秀的作品。(知識產權報 記者 馮飛)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
分配方案會員決定
卡拉OK經營場所在版權官司中敗訴又無法向音像制作者一一支付費用時,統一收費的呼聲催生了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下稱音集協)。或許是應收費而生,音集協目前仍然是五大集體管理組織中收入最高的,2011年收取版權費用達到1.2億元。
2008年5月音集協正式成立。根據國家版權局規定,將收取卡拉OK每包間一小時12元的歌曲版權使用費。該費用由音集協統一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還給相關受益人。截至12月26日,音集協共有會員80多家,涉及權利人單位150多家,包含唱片公司、獨立制作人等,取得授權音樂電視作品8.73萬首。2010年,音集協收取版權費1.04億元,2011年1.1億元,2012年1.2億元。近幾年收入徘徊在1億元左右,并未實現較快增長。“這主要是因為收費之初法律相關權利規定的不完善,以及收費方式以及收費隊伍中諸多矛盾沒有解決,制約了后來收費工作的開展。”近日,音集協總干事王化鵬在數字環境下版權集體管理國際研討會上表示。
音集協的收入與分配曾被媒體廣泛關注,一度被指分配不當,管理費用提取過多。王化鵬表示,作為權利人組織,費用分配規則是在會員大會上討論通過的,也就是由權利人自行決定。“這個分配方案一開始意見很多,分歧很大。比如說,有人提出按照市場點擊次數進行分配,誰的作品使用次數越多,越就分配越多,這個看似很合理,但是國內很多權利人認為音集協剛成立幾年,而卡拉OK已風行近10余年,許多歌曲有過它輝煌的時候并對市場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到現在收益分配的時候可能已經過時,如果按當下的點擊量會造成對舊時流行作品的不公平。最后,經協商在分配的前幾年里,協會對國內權利人按照發展歷史以及對音樂市場的貢獻等情況進行分檔后,按檔分配。
至于管理費用,王化鵬介紹,國內一開始并沒有為著作權支付使用費的觀念和習慣。音集協考慮到天合文化集團有限公司背靠文化主管部門,同時在全國有20多個分公司,便委托其代為收費。在這過程中,各地進展遇到的阻力不一,進展不一,協會和天和工作前期做了很多工作,并通過大量訴訟維權,促進收費工作的開展。截至目前,全國各地累計已有近千起訴訟。
王化鵬表示,下一步,協會將結合著作權修法中相關權利的調整,研究數字環境下音像作品新的使用情況,最大化保障會員的權益。(知識產權報 記者 劉仁)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
網上公示稿酬分配
近日,浙江少兒出版社副總編孫建江得到一筆“意外之財”:一張1000多元的匯款單。仔細一看,原來是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下稱文著協)代轉的人民教育出版社教材使用他4篇作品的稿酬。“這些作品均為1985年左右發表,快30年了,竟然還能帶來收益,很意外。”孫建江告訴記者,錢雖然不多,但讓人心里暖暖的,“因為我的權利受到了尊重。”
像這種為權利人代轉稿酬,3年來,文著協已經為200多家文摘類報刊和十來家教育出版社轉付稿酬500多萬元,涉及作品近萬篇,惠及作者5000多人。
文著協是我國五大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中會員發展最快的一家,2011年新發展會員1775人,會員總數達到6084人,會員授權的作品達到2.89余萬部。作為報刊和教材法定許可稿酬收轉的法定機構,文著協目前的主要業務就是收轉稿酬。“透明、公開是文著協分配稿酬的原則。”文著協總干事張洪波告訴記者,為體現分配的公開和透明性,協會每次的稿酬分配情況都在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供廣大作者查詢。按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章程,對于收取的使用費,組織與權利人的分成比例為3:7,張洪波表示,文著協只提取10%至20%的費用作為成本,報刊和教材稿酬收轉則為15%。至于具體的分成,作者都可以在網站上查詢了解到。同時,嚴格審核作者信息,避免冒領和錯發,確保把稿費發到真正的作者的手里。
在報刊轉載和教材使用中,由于很多作者信息不詳,或使用筆名,很難聯系上作者。針對這種情況,文著協開展“特別尋人啟事”活動,將無人認領的作品信息及作者信息全部公布在協會網站上,并且通過博客、微博等媒體公開尋找作者,還在中國經濟網文化頻道首頁專門開辟了“稿酬快速查詢”窗口,積極利用網絡多種渠道進行公告、查找、核實。這種網略宣傳引起業內關注,孫建江介紹,他就曾利用微博幫助文著協聯系上兩位使用筆名的作者。全民行動大大提高了稿酬分配率,張洪波介紹,以人教社教材稿酬分配為例,2010年的首次分配用了四、五個月,而2012年的分配僅用了兩周時間。“我們每天都在找作者,每月都在向作者分配稿酬。”
此外,文著協利用掌握的龐大作者信息庫,每年為海內外逾100家出版社解決了100余種圖書匯編作品的授權問題,同時也為我國香港、臺灣地區和日本、新加坡、韓國、俄羅斯等多家出版社編寫教材選用中國作家作品,解決授權問題。針對會員作品海外使用情況,文著協同海外以及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相關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正在積極探討依靠海外同類機構從海外收取影印復制權使用費問題,目前已經取得突破進展。
作為一個權利人,孫建江稱對文著協的服務很滿意,但他同時指出,還有很多權利人并不了解文著協,這是亟需解決的問題。
對于敏感的著作權集體管理利益分配問題,孫建江認為,管理組織按照國際慣例留取一定的成本也是正常,但前提是要接受監督機構的監督,讓權利人心里有筆明白賬。(知識產權報 記者 竇新穎)
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
積極推進收費使用
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下稱攝著協)和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下稱影著協)成立較晚,都正在積極摸索如何最大化維護權利人權益,并積極參修改著作權法等多項工作,為集體管理組織的工作創造更好的法律環境。
在籌備攝著協之初,攝著協常務副總干事林濤就一直在努力推動攝影作品的收費使用,但發現困難重重。他介紹,九年義務教育和國家規劃類高中教科書中大量使用了攝影作品,少則每冊十幾幅幾十幅,多的每冊上百幅。“我們在對近330冊九年義務教育和高中教材進行調查中了解到,這些教材共使用了1.8萬余幅攝影作品和1萬多幅美術作品,而權利人卻往往拿不到稿酬。一是因為出版社很難尋找數量眾多的權利人信息,二是有些出版社并未認真落實作品權利人,將攝影作品稿酬支付給了教材編纂者。”林濤對本報記者表示。值得慶幸的是,2011年12月攝著協收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交付的140萬元攝影作品使用費,這是自2001年教科書“法定許可”規定頒布10余年來,教科書出版社第一次成規模地向攝影著作權人支付使用費。
錢收到后,如何進行分配,也曾讓林濤頭疼過:“由于教科書對攝影作品的作者很少署名,出版社為使用費分配提供的權利人信息有限,因此在尋找權利人方面有很大困難。再者,攝影作品付酬標準還未正式公布,使得使用費分配上困難頗多。”為解決上述難題,攝著協充分利用協會熟悉攝影家資源、熟悉攝影作品資源這一條件進行分配,通過打造網絡公告平臺,讓更多權利人獲得他們作品被使用的信息,還多次就攝影作品和美術作品在教科書中“法定許可”使用付酬進行專題研討,走訪多家各重點教材出版社,對國家九年義務教育和規劃類高中教科書使用攝影作品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調查。
林濤在教科書法定許可的收費上已有斬獲,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理事長朱永德還沒有版權收入進賬。他直言,目前在做的更多是前期宣傳培訓等基礎性工作,至于此前引發社會熱議的向網吧、長途汽車收費的進展,他未予置評。他介紹,目前影著協會員有70多家,主要是各大國有電影公司及部分民營影視公司,下一步協會將在理事會上討論是否將電視制作公司以及視頻網站等納入其中。剛剛從國外集體管理組織考察回來的朱永德告訴記者,國外成熟的集體管理組織有的經過十幾年的培育發展和前期投入,才能為權利人收取版權費用。他此行最大的收獲就是明白了影著協的發展,一是不能心急,二是需要政府支持,三是要立法完善。
為了完善立法,朱永德和林濤都多次出現在了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的研討會上,并積極為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相關條款建言獻策。(知識產權報 記者 姜旭)
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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