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政策體系 保障創新發展
——二論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黨中央結合現實發展和未來需要,審時度勢、高瞻遠矚的英明決策,也蘊涵著進一步深化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全面提升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良好制度保障的深刻含義,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進入新世紀以來,國際國內形勢風云變幻,國際經濟發展中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多。我國確立了深化改革開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方針,加快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積極參與國際競爭、妥善應對貿易摩擦,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給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帶來了新情況、新考驗、新課題。同時,全球已經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20多個發達國家的發展經驗也表明,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建設對于創新驅動發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作用。由此,對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頒布實施以來,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與時俱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發展,與經濟、產業發展的融合愈益密切。在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建設方面,逐步健全了以制定、修訂國家法律法規為核心,以完善地方性立法、加強司法解釋以及部門規章為補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相繼進行了修改,《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等法規先后出臺,立法水平進入世界前列。在政策體系建設方面,不僅制定了《國家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專利工作“十二五”規劃》,還出臺了《關于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工作的若干意見》、《關于加快發展高技術服務業的指導意見》等。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以來,我國制定、修訂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136項,出臺并實施政策措施301項,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建設護航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不斷增強。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16字法制建設方針,同樣也是今后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的新的指南。當前,社會公眾的知識產權法制意識尚有待全面提升,侵犯知識產權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必然對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需求。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需要我們深刻領會其精髓和實質,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在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中既要汲取國外的先進經驗,更要密切聯系我國產業升級、經濟轉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實際,科學設計、優化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使體系建設不斷邁上新臺階、躍上新水平、開創新局面。
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意味著要不斷提高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的水平。目前,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的新一輪修訂工作已經啟動,《職務發明條例》等法規也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知識產權服務業等政策體系快速構建,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工作呈現良好局面。在今后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體系建設工作中,我們要進一步推動體系建設與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推動體系建設與經濟發展的深度融合,進一步將體系建設與提高政府管理部門的公共服務功能相結合,從而進一步促進創新主體及全社會知識產權能力的全面提升。同時,為產業和經濟實現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協調發展、協同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持續改善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環境,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完成時代賦予的光榮而艱巨的使命。(知識產權報評論員)
1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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