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平臺或可破解設計版權難題
2012北京國際設計周達成交易56億元。然而與歐美國家相比,我國設計作品交易仍深受版權問題的困擾。
“十一”期間,2012北京國際設計周的舉辦為業界奉上一場視覺盛宴。這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授予“設計之都”稱號后,北京舉辦的第一次國際性設計盛會。意大利家居用品設計制造品牌阿萊西、燈具設計品牌弗洛茲以及國內眾多設計公司的產品一一亮相,吸引了500萬國內外觀眾的參與。記者從北京國際設計周組委會獲悉,此屆設計周共達成各類交易56億元,帶動相關產業效益逾 300 億元。
不過,與歐美國家相比,國內工業設計行業尚處于起步階段,特別是設計作品版權保護不力,不但制約著行業的發展,也影響到國內外設計產品的交流與貿易。針對這一問題,在此屆設計周上,北京歌華設計公司推出云設計平臺——設計版權保護系統,實現了設計過程的版權確權、維權、代理、交易、托管等全貫通。北京國際設計周組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曾輝表示,這一系統在創意設計的轉化應用和維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也為國外設計師進入中國市場樹立了信心。
抄襲風,設計者維權路漫漫
“設計為民生——12·間”是設計周簽約項目之一,由國內12位設計師免費為北京豐臺區東管頭村的百姓做回遷房的樣板設計。“在工業設計領域,設計師辛辛苦苦設計出的作品很容易被別人抄襲盜版,而維權困難重重。此次提供免費設計,也是呼吁社會尊重設計版權,提高版權保護意識。”
“設計為民生——12·間”項目的設計師之一王開方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國內設計師很難找到有效的作品保護途徑,如進行作品著作權登記,反而作品更容易被抄襲,因為他人可輕易查詢到作品的核心信息,因此很多設計師不愿對自己的作品進行版權認證,這也成為阻礙設計產品版權交易的一道門檻。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國內設計作品的版權保護面臨諸多問題,首先是設計作品的版權歸屬不清,一部優秀的設計作品面世后,常被競相模仿,因多數設計師沒有對自己的作品進行版權登記,導致作品被抄襲后,原創者無法提供有效的版權認證,加大了維權難度;其次,設計作品的版權不受重視,很多創意設計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知之甚少,對產品版權的保護力度較弱,同時,很多企業受制于維權成本過高等因素,導致侵權現象時有發生;另外,設計師自我保護與尊重他人作品版權的意識也不強。“以展覽展示為例,很多設計師模仿他人創意,導致很多展覽形式千篇一律,但抄襲者和原創作者都不知道這屬于侵權行為。” 北京歌華設計公司策劃總監劉曉林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
云平臺,即時提供版權證據
隨著版權保護日益成為設計業界關注的焦點,歌華云設計平臺與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合作,率先推出了設計版權保護在線解決方案。
“每一分鐘的修改,都可以保存下來成為版權證據。”這是歌華云設計平臺的宣傳詞。這一系統是如何進行版權保護的?在設計品交易會上,一個工作人員現場演示操作流程:在一個Ipad上打開該系統軟件,在上面隨意畫了一個圖形,然后按下一個按鈕,這個圖形就被保留到了系統中,并上傳到第三方信息存儲中心,很快,一個有著版權認證的證書就在畫面上生成了。
據介紹,該解決方案嵌入了國際領先的靈光憑證系統,可對設計作品的創作過程進行實時記錄,同時為作品加上隱形水印,并通過云計算方式上傳至第三方信息存儲中心,記錄數據和記錄時間將在記錄瞬間被鎖定,不能人為更改。一旦設計作品出現版權爭議,可通過靈光系統查詢為版權歸屬的界定提供原始證據。
“我們推出設計版權保護系統的目的就是為消費者提供判斷設計作品真偽的依據,從而促進設計作品的交易,讓優秀的設計落地,使平民百姓享受設計帶來的實惠,并帶動設計產業的良性發展。”曾輝強調。劉曉林表示,因設計產品的版權在中國不能收到有效的保護,很多國外設計師因擔心自己的作品被山寨,不愿把優秀的作品投放到中國市場。希望設計版權保護系統能推動中國市場引入更多國外優秀的設計作品,促進國內外設計作品的交易。
意識差,版權保護任重道遠
提升整個行業的版權保護水平,依靠某個系統還是遠遠不夠的,還有待于法律的力量和公眾的版權保護意識的提高。
在歐美,設計是一種商品的觀念已根深蒂固,設計者與使用者都有很強的版權意識,所以在平面創意、展覽展示、室內裝飾等行業的設計產品的版權交易非常普遍。曾輝介紹, 在設計產業起步較早的國家,從起步之初便培養了良好的版權保護意識。如歐洲從原始的郵戳認證到現代的版權認證體系,無時無刻不在加強從業者的版權保護意識。意大利實行委托經紀的服務模式,設計作品的客戶會主動幫助設計師進行作品的版權注冊。此外,意大利的設計機構和設計師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分賬機制,設計師除了設計費外,還能獲得一筆版權分賬費用。
相反,國內設計產品的交易雖然從無到有也在飛速發展,但大部分交易還停留在委托服務階段,設計師只是根據客戶需求進行創作。由于行業版權意識薄弱,設計師交付作品后,部分客戶拒絕支付或支付少量的版權費,這也阻礙著設計產品交易的發展。曾輝表示:“歐洲國家為設計產品提供版權保護的法律已有幾百年的歷史,還在不斷探索和完善之中,而我國制定相關的法律僅僅20多年,設計作品的版權保護仍然任重道遠。”(知識產權報 記者 竇新穎 實習記者 馮飛)
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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