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專利條例9月1日施行 新增激勵發明創造若干政策
2012-8-31 10:32:00 來源:人民網-廣西頻道
8月30日上午,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條例》將于9月1日起實施。重新修訂后的《條例》除了專利保護之外,更注重專利的激勵創造、促進和管理等內容。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文明在會上介紹,2012年上半年,廣西發明專利申請量同比增長96.4%,增長率居全國第一,發明創造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但現有的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只有0.47件,距離“十二五”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3件目標還很遠,迫切需要營造更加有利于發明創造的環境,引導和激勵更多的發明創造活動,推動更多的發明專利申請和應用。
《條例》對政府的責任、專利保護、專利管理、激勵創造、專利應用等方面作了規定,分總則、激勵創造、專利應用、專利保護、專利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7章36條。《條例》將于9月1日起實施,1999年7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專利保護條例》同時廢止。
如何進一步推動廣西人民投身發明創造和專利申請的熱潮中?《條例》在這方面新增了若干激勵政策,明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建立專利資助和獎勵制度,對符合自治區產業發展方向,具有技術創新和潛在市場前景的專利給予資助,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有突出貢獻的專利給予獎勵。
在激勵創造方面,《條例》還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研究開發項目目錄,并定期向社會公布,列入目錄的項目,可能產生專利的,優先列入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科技計劃;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中,專利應當作為其發明人、設計人申報和評定相近序列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獲得國家專利金獎和優秀獎的專利,可以作為該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破格申報和評定相近序列專業技術職務的主要依據。
——桂林市持衡專利商標事務所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