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案超一半涉及網絡
審理網絡著作權案件的司法解釋草稿征集意見整理中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孔祥俊今天(6月12日)在出席由北京大學和美國斯坦福大學主辦、騰訊公司支持的“2012首屆北京大學—斯坦福大學互聯網法律與公共政策研討會”時表示,現在全國的知識產權案子中有超過一半是著作權案件,著作權案件中又有超過一半涉及到網絡,而在商標、專利、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等領域中,也有很多案件涉及到互聯網的新領域,新問題。
孔祥俊指出,互聯網領域既是全新的社會領域,也是新的法律領域,對于法院來講,涉及到互聯網的審判也都是前沿的熱點的審判領域,無論刑事審判、民事審判、行政審判都涉及到互聯網領域,而知識產權審判和互聯網的關系更加緊密。
“因為這個領域比較新,有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最高法院不斷地通過司法解釋解決這些新問題,像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了關于審理網絡著作權案件的司法解釋草稿,向國內外征求意見,這個意見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關注,現在收到很多國內外的意見,正在整理當中”,孔祥俊說。
孔祥俊進一步說明,該解釋是根據當前新的法律,審理當中的新情況做的新規定,總結了過去的經驗,更重要的是預見了未來的情況,對未來審判規則予以明確,不但要明確具體規則,更要在著作權人、互聯網產業和社會公眾之間做好利益平衡, “我們在利益平衡上做了一些設計,相信將來這個司法解釋出臺會對我們的審判工作有很大的影響,當然在商標、專利和其他領域的網絡規則是相同或者類似的,相信著作權規則的出臺對于觸動其他領域的知識產權審判也很重要。”(法制日報 記者 張維)
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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