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的版權保護意識怎么樣,決定著這個國家的版權保護水平怎么樣。”3月27日在京舉行的《大國的較量》研討會上,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重提自己的觀點。針對百度文庫涉嫌侵權事件,他表示,知識產權保護除法律外還需相適應的公民意識,“知識產權必須在權利人自愿的基礎上,送給社會,供大家使用”。
由吳海民創作的報告文學《大國的較量——中美知識產權談判紀實》早在2009年就已經出版,而在劉心武、韓寒等50位作家聲討百度文庫之際舉辦該書的研討會,卻有一定的現實意義。閻曉宏坦承,“1990年《著作權法》實施以后,是不是做得就非常好?現在也沒有做到。現在我們國家到這樣的一個階段:知識產權的問題不僅是個別問題,也不僅是一個情感問題,我覺得它是一個國家發展根本的戰略性問題”。
在閻曉宏看來,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首先要有一個好的法律,“《著作權法》就是一個好法,還要進行修訂”。此外,則是和法律相適應的公民意識。他直言,“我們的文化歷史很長,但對知識價值了解的歷史很短。大家不太重視知識的價值,比較重視有形財產。對無形財產不關注,所以使法律執行有很大問題。我曾經講過,公眾的版權保護的意識怎么樣,決定著這個國家的版權保護水平怎么樣。很多人是沒這個意識。百度文庫現在也是這樣,它認為我給你揚名了,你還給我要錢?但知識產權必須是在權利人自愿的基礎上,送給社會,供大家使用。現在傳媒的力量很大,必須在尊重權利的基礎上,經過我許可以后,把它送給全世界,也可以授權你復制和使用”。他還表示,“從卡拉OK版權收費、旭日陽剛翻唱事件到百度文庫涉嫌侵權事件,我希望有報告文學反映它們,讓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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