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統計顯示案件審理難度社會關注度不斷提升
“猛增!”
說起去年知識產權案件的增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負責人給出了這兩個字。
近3年來,知識產權案件在前些年年均增速20%左右的基礎上,增速呈現出持續加快趨勢,連續三年增長速度超過30%,2010年更是以接近40%的迅猛增長,呈現出“井噴”態勢。
具體數據顯示:2010年前11個月,全國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39913件和32748件,分別比上年增長36.83%和37.71%。
這位負責人用一句話概括了當前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呈現出的特點——案件數量不斷增多,新類型案件不斷增多,重大復雜疑難案件不斷增多,涉外案件不斷增多,案件審理難度不斷加大,社會關注度不斷提高。
知識產權案新特點不斷
2010年法院審理的山東食品公司等與青島圣克達誠貿易有限公司、馬達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上海強生制藥有限公司與西安強生藥業有限公司等與企業名稱商標字號權利沖突案,(法國)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LACOSTE)與(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私人有限公司(CROCODILE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及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等引起社會公眾、法學專家、司法實務界的廣泛關注。
山東食品公司等與青島圣克達誠貿易有限公司、馬達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涉及如何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基本原則判斷市場競爭行為的合法性,涉及該領域自由競爭與公平競爭,人才合理流動與原企業的利益保護等市場競爭中的基本價值判斷。
上海強生制藥有限公司與西安強生藥業有限公司等商品與企業名稱商標字號權利沖突案涉及如何妥善全面處理中外企業之間由于歷史原因造成的商標與商標、商標與字號、商標與奧運會贊助標志等系列商業標識權利沖突的問題。
(法國)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LACOSTE)與(新加坡)鱷魚國際機構私人有限公司(CROCODILE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及上海東方鱷魚服飾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案,涉及因復雜的歷史淵源和現實狀態而有一定近似性的商業標識是否構成侵犯商標專用權意義上的近似商標的問題。
“這些案件不僅涉及錯綜復雜的具體法律適用問題,還涉及到相關經濟、社會和文化領域的價值判斷和司法導向問題。” 最高法知識產權庭負責人說,這些案件較為典型地反映了當前知識產權案件影響力大、審理難度大、法律適用爭議大、社會關注度高等特點。
法院處解決糾紛最前沿
隨著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科技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面臨的新型案件和疑難案件不斷增多,審理難度越來越大,影響力也越來越大。
據介紹,專利和商標領域的案件涉及市場主體對市場的爭奪,牽涉的利益越來越大,當事人往往爭議激烈,法院的裁決有時會影響整個行業的發展和方向。
同時,新技術領域的案件如網絡著作權案件逐漸增多,這類案件往往涉及新技術、企業的商業模式和行業的發展方向,發展變化很快很大。
但是,“這些新技術領域的法律法規有時相對滯后,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則,人民法院處在解決這些新類型糾紛的最前沿,許多業界經營者的重要行為標準和發展導向都是通過法院裁判劃定的。” 最高法知識產權庭負責人說,人民法院的某些裁決往往會影響到整個行業的發展方向,影響到相關立法。
技術類案件比重增大
近年來,在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中,技術類案件所占的比重逐漸增大。許多案件專業性強、技術復雜,專業技術問題的查明成為解決案件的關鍵所在。
“專業技術性強一直是知識產權案件的特點之一。”這位負責人舉例說,有的專利侵權案件涉及到生物、化工、醫藥等高新技術領域,要求審判人員了解相應的技術背景。網絡著作權案件不斷增多,技術性也越來越強,熟悉網絡技術知識已經成為對相關審判人員的基本要求。
國內企業訴訟維權日增
隨著我國國際交往的日益頻繁,人民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中涉外案件的數量也在持續增長。
這些案件主要涉及跨國公司在專利、商標領域的爭議,爭議數額巨大,有些甚至涉及企業的生死存亡問題,國內外關注度很高,很多案件都涉及到國外企業的核心知識產權、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涉及企業的核心利益也越來越大,人民法院的審判標準倍受國內外的關注。有些涉外案件的當事人就相同或者類似的糾紛分別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同時提起訴訟,某個案件的裁判結果往往會在不同程度上對其他案件的解決產生影響。
“涉外知識產權案件數量增多,并非簡單的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增多,而是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國內企業參與國際經貿交往的程度進一步加深,國內企業也有自身發展的需求,保護自身知識產權發展的意識也在逐漸增強。” 最高法知識產權庭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兩年有個趨勢,國內企業起訴國外企業的侵權案件有所增加,而且勝訴的情況也增多了。
申請再審案持續增多
自2008年民事訴訟法修正案實施以來,當事人對生效裁判提出申請再審的案件持續增多。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案件297件和390件。其中,新收申請再審案件230件,審結319件。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案件313件和311件。其中,新收申請再審案件258件,審結260件。
據最高法知識產權庭負責人介紹,在申請再審的案件中,自然人作為申請再審人的案件比重較大。這類案件的當事人雙方往往爭議激烈、對抗性強,案件調解的難度較大。有的案件中當事人并非僅為具體利益而申訴,而是為了明確某些法律規則或者裁判標準而堅持申請再審,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對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表明態度,要向最高人民法院討個“說法”。(法制日報 記者 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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